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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故事中,雖然探討的是一對曾經相愛的夫妻談及離婚的過程,

但其中不乏提到許多兩人當初相愛的原因。

她迷戀他的風度翩翩、細膩心思、才華洋溢,

他欣賞她的熱情奔放、落落大方、古靈精怪。

兩個人彼此被對方吸引,也是因為在對方身上看見自己沒有的東西,

互補效果可以讓雙方的相處更加完美。

 

只是,

常說相愛容易相處難,當一段關係逐漸失衡,

無私付出的一方有天也會恍然大悟,

原來,

曾經談論的未來總是虛無飄渺,不曾實現過;

兩人之間的對談變成靈感源頭,攤在陽光下;

當發現所有的付出與期待逐漸得不到回音,這才回頭想到自己。

 

 

原來,曾經為了愛,放棄所有,只願與你相守。

卻發現,守的只有你的背影,沒了自我。

 

就像片中諾拉律師所說的,

好男人、好爸爸的形象是近30年才被塑造出來的,

從古至今男人可以為了工作為了其他任何事任意奮鬥,

反正家裡瑣事、教育小孩這些留給女生去做就好了。

彷彿除了家庭以外,女性不能有任何其他發展。

 

在性別的刻板印象來說,不也像82年生的金智英一樣嗎?

只是在婚姻故事中,相愛的兩人終究還是分開了。

 

曾經我也思考過,分開一定只能伴隨著爭吵憎恨,不能和平分手嗎?

我想是可以的。

只是在和平分手之前,會先經歷一連串的失望、絕望、憤怒、灰心,

最後無感了,也就能理性冷靜的選擇離開。

 

就像片中經典的橋段,

原本是想要理性討論的兩人,開始爭鋒相對、劍拔弩張,甚至歇斯底里、惡言相向,

呈現出內心最自私醜陋的一面。

 

我很喜歡律師的一席話:刑事律師看到壞人善良的一面,離婚律師看到好人醜陋的一面。

 

也許是因為我們都必須把心裡曾經深深愛過的那個人,狠狠地抹黑了一遍又一遍,

才能下定決心勇敢地放手。

縱使回過神來,發現這個人在自己的心中仍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

 

所以,妮可才會說就算已經沒有任何意義,她依然會永遠愛他。

查理才會在後來又回到洛杉磯,這個過去一直不願多作停留的地方。

 

也許故事如此真實,演員卻又如此自然,

才是本片備受關注的原因吧。

 

而當每次轉身離開後,

我們依舊衝動地投入下一段關係,

只是每一次都會多為自己稍微想一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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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桑妮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